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常淑云 我得法前有各种疾病,通过学法炼功,身体各种疾病不治痊愈。1999年7.20派出所来人说不许炼功、不许学法,由于学法不深,违心的与邪恶妥协。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