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正太
我是1998年4月得法的。1999年7月20日遭到旧势力的迫害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再炼功的保证”。我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”,作废。今后我要好好学法、炼功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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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