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旭光、朱俊仙、何翠彦、管振儒、韩银国、张彩欣
在被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全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