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柴素香、张友梅、乔旗、段宗华、段明德、张跃進、荣景
曾在99年,向居委会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