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荣
我过去在洗脑班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声明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