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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双琴 我是九六年底得法的。2000年元旦前我進京证实法被抓回看守所受迫害49天回家,被罚款三千元,从此以后,经常受到当地派出所的骚扰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过的“保证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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