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丹
我在劳教所被迫害情况下,所说、所做的,不论写了什么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我一定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