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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洪森

    十四岁那年,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。从北京回来后的我,派出所的恶警威逼利诱,在重压之下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。正信与良知受到惨无人道的镇压,从此我的内心一直处于懊悔、无奈、屈辱的痛苦中。是否修炼是我个人的选择,任何旧势力均无权干涉。我在这里郑重声明: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在重压之下所写的一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将来要尽力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尽力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2/1031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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