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洪俊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决不承认旧势力、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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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3/1031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