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艳春 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及所签过的任何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从新修炼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正念正行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