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秀芬
我曾在单位分会发的一张表上,在诬蔑大法处打上一个“对勾”,现声明作废。决心洗刷掉这个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4/103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