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富强
2004年在派出所强化洗脑签字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多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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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4/103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