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采珕
99年邪恶迫害大法后,单位把我叫去非法审问,交了大法书籍等,默认了“不学、不炼了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当时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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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