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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祥 我于一九九年被公安非法刑事拘留,后来被劳动教养一年半,受尽了折磨和苦难。在迫害中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在邪恶强行逼迫的压力下,写了“悔过书”及“保证书”。我现在深感后悔,所以我特此声明:以前我写过的“悔过书”及“保证书”等一切材料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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