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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秀英

    我是97年有幸得法的,许多顽疾得以康复。但在年邪恶逞凶之时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因此而深深痛悔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尊的厚望,坚决跟随师父修炼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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