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英
我是98年修炼法轮大法的。99年7.20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后,村干部让我签字,我服从了邪恶的压力签了字。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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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