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效宾
我以前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足,服从了邪恶逼迫写了一些违背良心的话。现在认识到自己的不足。声明:无论在任何环境下,我所说和所写的一些违背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坚修大法不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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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