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浩兴
我服从了邪恶的高压迫害,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我坚信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走正最后的正法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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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