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立萍
我去探监,法院问我炼不炼法轮功,我说“以前炼”。由于怕心配合了邪恶,我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