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明
当邪恶之徒在学校组织的诋毁大法的邪恶签名时,我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也跟着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我的那些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