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海丽
我在劳教所的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所写“保证不修炼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以法为师,事事大法要求自己,扎扎实实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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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