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伟
本人服从了邪恶的迫害,犯过违心伤害师父与大法的错误,感到内心非常愧疚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