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鹏
我服从了邪恶迫害,在学校里被动的签过名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严正声明: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新做一名法轮功学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