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舜华
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法的认识不足,服从了邪恶的高压迫害,我儿子违心的代我签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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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