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兴发
我在2004年因地方邪恶政府把我非法抓捕到教养院洗脑,我服从了迫害,这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,作废。认识学法,做好师父告诉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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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