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聚芹、冯月习
以前我们由于学法不深,服从了严酷的迫害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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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