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媛
我服从了压力,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写了“保证书”,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所有违背大法原则的行为,及家属以前在压力下也替我写过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