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莲娥
我在劳教所内听从了谎言,服从了欺骗、迫害,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要求自己,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要做好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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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