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小平
在正法期间,我的认识不足,在乡派出所的时候,还在他们的材料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成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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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