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钥、徐晓明
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如到洗脑班探视时曾跨越或踩踏过师父法像等等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尊重大法及师父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