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群
我曾违心的写了一份“不再修炼的保证书”交到法院。我严正声明:我的那份“保证书”的一切内容,全部作废。我要继续修炼法轮功,并更加坚定修炼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