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洋
从99年我服从了邪恶迫害,自己曾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现自己已深深悔过,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