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玉、朱立清
7.20以后我服从了邪恶的高压迫害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所有的过失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