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汉芬
从7.20以来,我服从了邪恶的高压迫害,家人代写过签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的签字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