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晓燕、刘钢
我们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如到洗脑班探视时曾跨越或踩踏过师父法像等等,全部作废。我们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.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