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琴
自己所有服从了邪恶的迫害,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与文字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,做师父的真修弟子,坚持修炼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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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