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
我在劳教所期间,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,由别人代写了“五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