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方宇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我替家人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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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