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艳春
在这场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强学法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一定要坚定正念,挽回给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