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佩英、张淑文
在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