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庆莲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文字,按手印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依法为师,做好师尊要求得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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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5/1033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