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爱华 我于96年得法。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自己一度放弃了修炼。2000年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后悔至极,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决与旧势力彻底决裂。从新走入大法修炼中来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