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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滕淑美 我是在98年得法的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99年邪党迫害法轮功后,在邪党政府的高压下,曾经做过或说过不符合大法的事或话,在此严正声明自己以前所做、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事或话通通作废。彻底摆脱旧势力的一切束缚与控制,坚决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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