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秀芳
由于我学法不够精進,在迫害大法时,被迫写下了“不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按手印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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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