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花平
在公安局的迫害威逼下,所写的“悔过书”之类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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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