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河英
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实修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