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宝珍
我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了、不修了”等话一切作废。我坚决跟随师父坚修大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