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淑亭、张凤兰
在高压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