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洪英
在被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