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疃
以前乡里让签名,内容是破坏大法的,别人替我签了名,现在郑重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6/103430.html